股票操盘时间 航天动力(600343)索赔案获法院正式立案、广州浪奇(000523)索赔案再提交立案
2024年6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航天动力(维权)(600343)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此前也已立案多次。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1. 资金来源:个人炒股是由个人自己投入的资金进行交易,而公司炒股是由公司使用公司资金进行交易。
此前2024年5月21日晚,航天动力(600343)发布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的进展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航天动力关于涉及中小投资者诉讼的公告》,有14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共计1056.50万元。
2024年3月25日晚,航天动力(600343)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航天动力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至2020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3,458.54万元、85,360.20万元、77,242.79万元、165,951.30万元和8,217.0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09%、46.38%、40.92%、62.59%和6.58%,该项业务当期利润分别为788.03万元、1,977.61万元、1,871.30万元,1,353.23万元和1,223.1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20.66%、73.84%、50.38%、14.33%和36.01%。此外,航天动力2020年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3月31日到2022年8月13日之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并且在2022年8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航天动力维权入口)
除了航天动力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正式立案,6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广州浪奇(红棉股份(维权),000523)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
此前的2024年6月5日,许峰律师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广东高院驳回广州浪奇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至此投资者索赔获得终审胜诉。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1年12月28日晚,广州浪奇(000523)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广州浪奇等违法事实如下:
一、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三、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30日到2020年9月28日之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并且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诉讼时效目前仅剩下六个月左右,提醒投资者注意。(广州浪奇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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